泰安园林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4个阶段,即项目计划立项报批阶段、组织计划及设计阶段、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。
项目计划立项报批阶段
项目计划立项报批阶段又称准备阶段或立项计划阶段,是指对拟建项目通过勘察、调查、论证、决策后初步确定建设地点和规模,通过论证、研究、咨询等工作写出项目可行性报告,编制出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书,报主管部门论证审核,送建设所在地的建设部门批准后再纳入正式的年度建设计划。
组织计划及设计阶段
组织计划及设计就是根据已经批准纳入计划的计划任务书内容,由园林工程建设组织、设计部门进行必要的组织和设计工作。园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和设计一般实行两段设计制度:一是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勘察,初步设计并据此编制设计概算;二是在此基础上,进行施工图设计。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,不得改变计划任务书及初步设计中已确定的工程建设的性质、工程建设的规模和概算等。
工程建设实施阶段
一旦设计完成并确定了施工企业后,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样,以及调查掌握的施工现场条件,各种施工资源(人力、物资、材料、交通等)状况,结合本企业的特点,做好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等工作,并认真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,严格按照施工图、工程合同,以及工程质量、进度、安全等要求做好施工生产的安排,科学组织施工,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、进度、安全,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。
工程竣工验收阶段
园林工程建设完成后,立即进入工程竣工验收阶段。在现场实施阶段的后期就应当进行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,并对完工的工程项目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部自检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弥补,力求达到设计、合同的要求。工程竣工后,应尽快召集有关单位和部门,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范,进行正式的竣工验收,对竣工验收中提出的一些问题及时纠正、弥补后即可办理竣工交工与交付使用等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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